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较大数额罚款到底是多大?财政部征求意见了!
11月19日
财政部发布了
关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
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
第十九条第一款“较大数额罚款”
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
(征求意见稿)
让我们先来看看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
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
第十九条第一款的原文吧↓↓
”
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,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、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、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。
其中“较大数额罚款”
在执行过程中
标准不一、差异较大
经研究,现财政部提出以下意见↓↓
”
200万元以上的罚款认定为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“较大数额罚款”,法律、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“较大数额罚款”标准高于200万元的,从其规定。
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
截至2021年11月28日
可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反馈至
czbgkscjc2021@126.com
征求意见稿全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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